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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云南萬成律師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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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[供應]2013云南法律-云南刑事辯護律師 萬成專業(yè)團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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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• 產品產地:全國
          • 產品品牌:萬成律師
          • 包裝規(guī)格:無
          • 產品數(shù)量:1
          • 計量單位:普通
          • 產品單價:0
          • 更新日期:2014-09-29 09:11:19
          • 有效期至:2015-09-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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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2013云南法律-云南刑事辯護律師 萬成專業(yè)團隊 詳細信息

          刑事訴訟法》第五章 證據(jù)
          第四十二條 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一切事實,都是證據(jù)。
          證據(jù)有下列七種:0871-65749962
          (一)物證、書證;
          (二)證人證言;
          (三)被害人陳述;
          (四)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供述和辯解;
          (五)鑒定結論;
          (六)勘驗、檢查筆錄;
          (七)視聽資料。
          以上證據(jù)必須經過查證屬實,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(jù)。
          第四十三條 審判人員、檢察人員、偵查人員必須依照法定程序,收集能夠證實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有罪或者無罪、犯罪情節(jié)輕重的各種證據(jù)。嚴禁刑訊逼供和以威脅、引誘、欺騙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證據(jù)。必須保證一切與案件有關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,有客觀地充分地提供證據(jù)的條件,除特殊情況外,并且可以吸收他們協(xié)助調查。
          第四十四條 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、人民檢察院起訴書、人民法院判決書,必須忠實于事實真象。故意隱瞞事實真象的,應當追究責任。
          第四十五條 人民法院、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有權向有關單位和個人收集、調取證據(jù)。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如實提供證據(jù)。
          對于涉及國家秘密的證據(jù),應當保密。
          凡是偽造證據(jù)、隱匿證據(jù)或者毀滅證據(jù)的,無論屬于何方,必須受法律追究。
          第四十六條 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(jù),重調查研究,不輕信口供。只有被告人供述,沒有其他證據(jù)的,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;沒有被告人供述,證據(jù)充分確實的,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。
          第四十七條 證人證言必須在法庭上經過公訴人、被害人和被告人、辯護人雙方訊問、質證,聽取各方證人的證言并且經過查實以后,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(jù)。法庭查明證人有意作偽證或者隱匿罪證的時候,應當依法處理。
          第四十八條 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人,都有作證的義務。
          生理上、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,不能辨別是非、不能正確表達的人,不能作證人。
          第四十九條 人民法院、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保障證人及其近親屬的安全。
          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、侮辱、毆打或者打擊,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;尚不夠刑事處罰的,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。2013云南法律-云南刑事辯護律師 萬成專業(yè)團隊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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